正高级文件
来源: 江苏省江都中学 发布日期: 2017-09-30 访问量:155 |
接扬州市教育局扬教办发[2017]152号文件通知,根据省人社厅苏人社发[2017]313号文件的要求,区教育局将在10月份组织全区中小学(幼儿园)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今年正高级教师申报基本条件为:具备江苏省或扬州市级特级教师荣誉称号,2011年12月31日前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;在省级以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(其中核心期刊2篇,核心期刊目录见材料包),其他条件见正高材料包苏职称[2013]4号、5号文件和苏人社发[2017]3号、扬教办发[2017]152号文件。
2、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办意愿的人员,将本人所发表的论文10月10日前送江都教育局人事科(符合条件的都可以送审论文),待专家进行遴选并报党工委研究后确定最终上报人选,并通知上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。
3、从2017年起正高级教师将每年都组织申报。